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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买卖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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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买卖须知

发布日期:2017-09-01 作者:晶鑫叉车 点击:

 为什么会有这个法规呢?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,电梯、扶梯、锅炉等特种设备数量激增,随之升高的就是相应的安全事故。所以 国家呢,也是为了大家的人生安全,所以才制造了这样的一个法律。

   什么是特种设备
    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、危险性较大的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和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。其中,起重机械就包括了我们所熟悉的叉车。当然,这里不是指所有的叉车,搬运车(地牛)不算,手动堆高车不算,其他只要能升高到一定高度的,带电的叉车都属于特种设备的范畴。例如,如图这些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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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无证生产、经营最高处罚要停产
 第六章  第七十四条  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,责令停止生产,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,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,吊销生产许可证。
      

 也就是说没有这个资质的厂家偷偷生产叉车,被查到之后后果很严重,又要被罚款又要被关大门,同时赚到的钱还要充国库。如果不洗心革面,痛定思痛,那么再吊销你的执照!

采购者同样要罚款

第八十四条 违反本法规定,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,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,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,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:

这个意思也很明显,如果不小心买了无证厂家的叉车,又不小心被有关部门查到了,那么很同情你,被罚款事小,你得重新花更多的钱去采购!
第七十四条   已经实施安装、改造、修理的,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、改造、修理。
  如果不幸已经采购还已经安装好了,那还得拆掉(这个损失最惨重的应该是升降货梯),再重新找符合法规的厂家来帮你重新捣鼓。

综上所述,作为买家,切记不可疏忽或者贪一时便宜,毕竟无证厂家或多或少的威胁到了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。
作为生产者,建议打牢基础,脚踏实地,本分生产能力范围内的产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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